根據國務院頒布的“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”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防護用品鉛衣五件套包括鉛帽、鉛圍脖、鉛眼鏡和鉛衣等。
二、工作人員每人發放一套個人防輻射鉛衣.受檢者防護用品每個機房準備一套。
三、工作人員在工作時要穿戴防護用品后,方可進入機房工作。
四、對受檢者非投照部位.要配合醫務人員穿戴鉛防護用具。
五、兒童、孕婦在受檢時.應盡量避免X射線的照射.如果必須進行檢查時.必須下腹部蓋上鉛衣.防止性腺和胎兒接收過量的射線。
六、在透視及拍片時,其他人員勿停留在X線檢查室內,避免照射。需陪伴人員扶持受檢者時,也應穿戴防護用具,已免照射。嚴禁孕婦及18歲以下的青少年扶持受檢者。
七、任何受檢患者有權要求進行放射防護。放射科備有鉛防護用品.患者可以無條件提出使用。使用這些鉛防護用品.能有效地保護胎兒、性腺、甲狀腺和眼睛。
八、患者對放射科工作人員的檢查及要求有疑義和不理解時,有權當時提出疑問并要求得到解答。